蓄电池主要技术指标和使用寿命
(1)蓄电池主要技术指标
①正常工作条件
工作温度:-15~+45℃;
理士蓄电池贮存温度:5~+40℃;
相对湿度:≤90%(25℃);
②安装方式
可满足立式或卧式安装条件。
蓄电池抗震加固应符合YD5096-2005《通信用电源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的要求;
③蓄电池组按照“YD/T799-2010”规定的相关方法试验,10h率容量第一次循环不低于0.95C10,在第三次循环应达到C10,3h和1h率的容量应分别在第四次和第五次以前达到,放电终止电压应符合表3的规定;
④温度特性
蓄电池在工作环境温度为0℃时的容量应不低于该电池实际容量(25℃时的C10)的80%;
⑤容量保存率
蓄电池静置28天后其容量保存率不低于96%;
⑥密封反应效率
理士蓄电池密封反应效率应不低于97%;
⑦理士蓄电池端电压的均衡性
单体蓄电池和由若干个单体组成一体的组合蓄电池,其各电池间的开路电压最高与最低差值不大于20mV(2V)、100mV(12V)。蓄电池组进入浮充状态24h后,各蓄电池之间的端电压差值不大于90mV(2V)、480mV(12V);
⑧蓄电池连接条压降
蓄电池按1h率电流放电,在两只电池极柱根部测量的电池之间的连接条电压降≤10mV;
⑨防酸雾性能
蓄电池在正常浮充工作过程中应无酸雾逸出;
⑩防爆性能
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遇有明火,内部应不引燃、不引爆;
阻燃性能
蓄电池池壳、盖应符合GB/T2408-1996中的第8.3.2FH-1(水平级)和第9.3.2FV-0(垂直级)的要求。电池连接线或电池连接片护套应选择阻燃性材料;
气密性
蓄电池应能承受50kPa的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安全阀要求蓄电池安全阀应具有自动开启和自动关闭的功能,其开阀压应是10~35kPa,闭阀压应是3~15kPa。
蓄电池外观不得有变形、漏液、裂纹及污迹,标志要清晰;
过放电性能要求
以C10电流放电至接近0V,短接24h,再用2.35V/单体恒压限流C10充48h然后进行C10容量检测,连续进行五次循环后蓄电池实放容量应不小于0.90C10实际容量(25℃时C10)。
(2)使用寿命
在电池的实际使用过程中,当电池的实际放电容量低于额定容量的80%,即认为该电池失效或寿命终止。
几种典型的失效模式如下:
①板栅腐蚀
蓄电池正极板栅在浮充使用时会产生腐蚀,当腐蚀深度达到极板厚度的50%时,蓄电池寿命终止。同时在腐蚀过程中,正极板栅会产生变形和伸长,称为正极板栅增长,导致板栅筋条断裂,容量将完全丧失;
②负极板极耳和连接条(汇流条)腐蚀负极板极耳和连接条(汇流条)表面会因为氧气再化合反应和电解液中的硫酸盐杂质引起化学腐蚀。同时在高电流密度下放电时,负极很容易发生钝化,使得电极表面变成孔隙小的致密层;
③失水干涸失水的原因有:
•过充电产生的气体析出;
•从电池壳体中渗出水;
•板栅腐蚀消耗水;
•自放电损失水。
其中过充电造成的气体析出是实际使用中电池失水干涸,造成电池容量下降的最主要原因。
④热失控
若阀控铅酸蓄电池长时间处于环境温度过高或充电设备电压失控的状况下,会造成电池内部温度过高,此时电池内阻下降,充电电流又会进一步升高,内阻进一步降低,如此反复形成恶性循环。
热失控会使电池壳体严重变形、涨裂。为杜绝热失控的发生,要采用相应的措施:
•充电设备应有温度补偿功能或限流功能;
•严格控制安全阀质量,以使电池内部气体正常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