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5 人气:
日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和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从即日起召回旗下部分车型。
据悉,该计划涉及三种情况:
一、召回自2020年9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生产的部分iX3车型,共计37197台;自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12月28日生产的部分国产i3(配置|询价)车型,共计18500台;自2021年11月22日至2022年10月24日生产的部分i4(配置|询价)车型,共计1985台;自2021年7月27日至2022年10月19日生产的部分iX车型,共计2929台。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因高压蓄电池控制单元(SME)微控制器电压监控阈值设定不合理,软件可能误判,导致车辆充电意外中断或高压系统关闭,存在造成动力中断等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软件编程,以用户消除相关安全隐患。
二、召回自2022年4月14日至2023年1月11日生产的部分国产i3车型;自2020年11月26日至2023年1月19日生产的部分iX3车型,共计33021台。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行人保护警示音控制单元的软件信号处理逻辑存在问题,可能导致车辆在低速行驶或者倒车时无法发出外部行人保护警示音,增加行人受伤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型进行软件编程,为客户消除安全隐患。